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abo5738
換個方面想
小偷的家人 想法應該是
他只是去你家偷東西 屋主就狠心失手把他打死

真是沒有人性阿

真不應該 屋主應該賠償一條命 300萬 便宜了


他們要怎麼想我是不曉得啦, 只是說如果這300萬變成道上朋友們清理垃圾的費用時比較值得.

不要懷疑, 很多企業搞騙錢的最後不得不躲出國外, 其實不是因為政府的查緝, 而是, 以下不能說.

超級大尾, 有背景不能動的那些另當別論.
舊 2016-05-22, 03:13 PM #1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