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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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電影湯米李.瓊斯(警官)和一個女主角(忘了誰)演的,內容就是一罪不二罰。
電影說這個女主角的老公,假死陷害老婆殺夫,法庭不知怎麼取證的最後判了她十幾年。
老公隱性埋名走到別州過日子,老婆在獄中默默鍛練,想著出獄後來報復。
不出預料,女主角獲假釋,但須定期向負責的警官(湯米李瓊斯)報到,觀察出獄後的行為表現。
七轉八折之下,女主角和警官同時找到她老公,女主角就說了:我在獄中學到"一罪不二罰",意思就是說,我現在幹掉你是絕不會被判罪的(因為已為此服刑)。
警官(兩手一攤):她說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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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dner(筆名)在Bertha Cool and Donald Lam的系列,一開始就假設了一種狀況讓法律左右為難。他寫的是對的,後來因為這部作品,那個州就商討修法來堵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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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漏洞是無法避免的。說難聽一點,日新月異的社會,單靠定期修法來追趕幾乎永遠也趕不上……
你可以假設千奇百怪的狀況讓法律出糗,雖然我也不怎麼欣賞司法體系,但我仍然覺得這些假設意義不很大。
當然你也可以像Gardner一樣,寫部小說來促進修法,這樣就很有意義了,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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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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