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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其實鄉民的想法很單純

你先攻擊我或顯示有攻擊我的意圖=你被殺死就是活該

舉例來說

夫妻吵架

作丈夫的打了妻子一巴掌,妻子拿出來刀子桶丈夫

丈夫倒地後,揮手叫妻子住手,妻子見丈夫仍有行動能力,就連桶數刀,夫丈因而死亡

在法庭上

妻子辯稱說

"他先攻擊我的,我只是出於自衛才拿刀桶他"

法官問

"桶一刀後,他就倒地不起了,為何還要繼續桶他?"

妻子說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裝的? 騙我降低戒心後再攻擊我? 殺妻案件那麼多,我是為了自保"

鄉民表示

”身為一個男人還打女人,太沒品了,被殺死活該,要求妻子無罪釋收!”

舉例失敗吧
吵架跟入侵偷竊有一樣嗎
是例子太單純吧
     
      
舊 2016-05-21, 06:56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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