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君T-103
其實鄉民的想法很單純
你先攻擊我或顯示有攻擊我的意圖=你被殺死就是活該
舉例來說
夫妻吵架
作丈夫的打了妻子一巴掌,妻子拿出來刀子桶丈夫
丈夫倒地後,揮手叫妻子住手,妻子見丈夫仍有行動能力,就連桶數刀,夫丈因而死亡
在法庭上
妻子辯稱說
"他先攻擊我的,我只是出於自衛才拿刀桶他"
法官問
"桶一刀後,他就倒地不起了,為何還要繼續桶他?"
妻子說
"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裝的? 騙我降低戒心後再攻擊我? 殺妻案件那麼多,我是為了自保"
鄉民表示
”身為一個男人還打女人,太沒品了,被殺死活該,要求妻子無罪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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