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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1
現在市府跟中央對法令的解釋明顯不同調
勞動部的解釋是只要勞資雙方合意就可以
那好 現在勞方人都跑了 明顯沒經過合意 要不就是勞方片面反悔
是不是該請資方提出證據證明合意的存在?
怎麼會一副說得通就好的樣子...
舊 2016-05-21, 06:53 PM #9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