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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gan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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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引用:
作者埋冤狼
在美國超過2/3的州還有「堡壘原則」或是相近的法條

不是要替記者們說話,所謂相近的法條也很模糊
2/3還有或是相近...把相近的法條扣掉,會不會確實是多數已廢除


在法律上,所謂相近的法條也都是從castle doctrine延伸過來的,最核心的理念是一樣的,這些全部都算是堡壘原則。各州堡壘原則的區別在於,有的要求你在用deadly force之前必須人身受到威脅,有的不用而已。

當然,如果一定要硬拗的話,就會像那些不敢留名的妓者一樣,刻意把這些些微差距稱為多數已廢除吧。

至少在wikipedia上,米國有38州是有「堡壘原則」的,雖然他們的細節各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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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舊 2016-05-21, 03:20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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