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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老鬼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22647&noredirect=1
打死入侵者無罪? 美多數州廢除「堡壘原則」
竊賊闖入家中,遭到屋主勒斃的事件,引發外界對自衛殺人的討論,更有人主張,台灣應該引進美國的「堡壘法則」,也就是屋主得以出於自衛,使用「致命武力」,不過其實它有適用條件,例如2014年,路易斯安那州一名牧師,開槍打死了一名正在逃跑的小偷,檢方認為竊賊當時已經逃跑,牧師還開槍,屬於防衛過當,因此仍將他起訴。所謂的堡壘法則,也因為存在太多爭議,已經被美國多數州廢除。
屋主為了保護家人,開槍射殺入侵歹徒,最後遭判有罪,這樣的情節也出現在現實生活,1992年路易斯安那州,一名日本交換學生「服部剛丈」參加萬聖節派對,卻誤闖民宅,當時屋主大喊要他不准動,但服部聽不懂英文,結果遭屋主開槍射殺,警方後來以殺人罪起訴屋主,雖然法院認為屋主是為了保護家人才開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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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超過 2/3的州還有「堡壘原則」或是相近的法條,但是在妓者的報導裡叫做 多數州廢除「堡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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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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