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很多人都像那個投書的人一樣,只知道要爭權益、卻不知道自己的權益是什麼...
不懂就要問就要找資料,都網路時代了、勞基法就放在那邊給你翻
都做兩年了,才在喊看不懂??
他要爭取的是
1.底薪...
應該是17608+2400=20008
他薪資條上的是16500+2400=18900,這是舊的、資方在裝傻
都知道伙食津貼上調至2400,卻不知道最低薪資是20008?
2.月薪的時薪算法
即便是18900,月薪也應該是用18900/30/8,而不是16500/30/8
光是這樣的差異,第一項前2H(x1.33)加班費就差了100多元(1257-1097)
也就是說除了罰款,還要追討公司違反未發給的薪資
以20008最低薪資計算
這個人應該要領
(20008-667)+1331+554+450+870+600+600+120-400-282=23184
而且更好笑的是,他扣除的勞保費400元,還是105.5月才開始的20008級距負擔
105.4月20008級距應該是360,那這40元跑去哪裡了?
(我懶得查健保級距了,肯定有貓膩,說不定被黑的勞保費不只40元,勞工自己應該去網路查自己的勞保年資那邊可以看到投保級距)
而且他還知道要投保20008最低薪資也,底薪卻又給18900?
然後勞工局去稽核還稽核不到,真的是草尼馬
勞工局的人要是不會查,就把他們的底薪也調成18900好了,這樣保證它們會變得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