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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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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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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隨風浮雲
這個就是好玩的地方,因為我上面有寫這是 執行業務所得,所以上有對策下有政策,只要能閃就閃,如果被查到,再補繳就好。

以林志玲來說,她是沒有月薪的,而是有人找她演戲、拍廣吿,她才有收入,所以她有所謂的 執行業務所得。

而你領死薪水,這個部份,你要說它到底是不是執行業務所得?


不是
這是有出摘那些才是
這邊應該是有再炒股之類的
舊 2016-05-20, 11:5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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