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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der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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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如果要搞誣賴這種話術, 你可以有千百種例子, 每個都可以鑽某一種理論的漏洞, 你累不累啊?

再說了, 你喜歡去人家家裡幹嘛? 要約就約外面, 選擇去哪裡, 就賭看看啊? 你知道差異嗎?

第一, 你進去是自己選的; 相對於有人闖進來, 小偷是自己選擇進去, 屋主可沒得選擇而是被迫接受.

算了, 你要搞話術就繼續, 此外小偷家屬要求陪300萬還真的受理? 那真的不如做壞人了.


你有看懂我要表達的嗎?人要「活著」才有真相,這點有什麼語病嗎?

這樣我就跟小偷同一掛啊?
     
      
舊 2016-05-20, 12:52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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