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ulder1031
贊成把「小偷」掛掉的人,請你想想哪天你去作客,莫名其妙被掛了,最後聽到是屋主對警察說「我為了保護我的孕妻跟財產,所以把這個"小偷"掛了」,無法為自己辯解時,作何感想?
請留意我強調「小偷」兩字,是「活著」的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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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搞誣賴這種話術, 你可以有千百種例子, 每個都可以鑽某一種理論的漏洞, 你累不累啊?
再說了, 你喜歡去人家家裡幹嘛? 要約就約外面, 選擇去哪裡, 就賭看看啊? 你知道差異嗎?
第一, 你進去是自己選的; 相對於有人闖進來, 小偷是自己選擇進去, 屋主可沒得選擇而是被迫接受.
算了, 你要搞話術就繼續, 此外小偷家屬要求陪300萬還真的受理? 那真的不如做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