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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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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
不是被判民事賠償...屋主一直上訴到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而且都上維基了...這案子是特例...而且引發很大的爭議性

你提供的連結下面有另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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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部事件發生後兩個禮拜,另一起類似的萬聖節槍擊事件發生,在密西根州的格蘭德港,屋主Todd Vriesenga向一個17歲青年Adam Provencal開槍並導致該青年死亡;Vriesenga只是想嚇走青年,而且他以為短槍內沒子彈,該槍突然走火,並打中青年的臉部;結果屋主被判16到24個月刑期。如此類似的案件卻有不同的結果,使得美國的日裔和亞裔社團懷疑服部事件有種族歧視或外國人歧視的嫌疑[6]。


另一個案例


喬治亞州。屋主開槍打死侵入者,被判重罪謀殺,終身監禁。
2005年。被害人Epp是房子原來的主人,9月將尚未完全完工的房子賣給了被告人McNeil。12月某日被害人來到房子完成“要求的工作”(required work,判決書中僅僅用了這兩個詞,沒有更多解釋)。但被害人進來顯然是沒有經過允許的。因為被告人的15歲兒子La'Ron完全不知道有人進來,直到他發現院子裡有個人。La'Ron認為被害人是非法侵入(就算是預約了上門修水管的工人也得先敲門打招呼,怎能自說自話直接進來?)要求他離開。被害人不肯。雙方起了爭執。La'Ron打電話讓被告人McNeil回來,並說Epp用刀指著他。McNeil回來後,與Epp爭執。這時McNeil和Epp分別站在McNeil的地產與McNeil鄰居的地產上。爭執中,Epp向McNeil走來,穿過了兩份地產的邊界線,到達了McNeil的地上。McNeil用槍指著Epp大聲要他退後。Epp沒有退後,反而繼續向McNeil靠近。McNeil於是對準Epp的頭部開槍。Epp當場身亡。

在法庭上,McNeil聲稱開槍是自衛,因為當時被害人用刀指著他。但是警方證據顯示:被害人死亡的時候,褲兜裡的刀是折疊好的。因此被告人開槍時並不存在被刀刺傷的危險,不能構成自衛。最後McNeil被判重罪謀殺和終身監禁。McNeil不服,上訴到喬治亞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引用:
作者bigDDD
米國是堡壘觀念
所以闖空門直接被擊斃屋主無罪
請參考服部剛丈這個日本人的故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89%9B%E4%B8%88
這位更特別的是他只是迷路而已
舊 2016-05-20, 10:39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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