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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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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cpafrank
不知道有沒有人貼過
意思是某個法律人的見解,認為法官這樣判己是對於誤殺最輕最輕的判決
只要兩年沒犯罪, 連錢也不用繳, 也不會有前科.
以台灣法律, 那應該超佛心了吧.

看起來好像很ok了...
只要這二年沒有出狀況就好了......
但是如果.. 在這二年中,
有人要找他麻煩,比如該小偷的親友捉到這個點,
故意去找碴....
他不就是任人宰割了?
二年內再次若很雖小的又碰到有人侵入他家怎樣的...
應該就是要畢恭畢敬的歡迎對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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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6-05-20, 02:41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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