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723
這樣子說好了
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考慮最壞狀況-->小偷有可能裝死或鬆手後復甦反擊-->3條命-->法院判小偷幾年或無期
事情發生在被告身上-->考慮最佳狀況-->小偷已經昏過去不可能復甦反擊-->被告應該要考量有無施力過當--->1條命--->判被告有罪-->以後小偷可能先裝死再看看狀況
正常人當下選那個?
就是一個要求自我,一個要求被告
奇怪的是這些事情怎麼都沒發生在那些"官"身上 
是門鎖特別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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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問一下
這個要怎麼裝?
小偷隨身帶著川劇變臉的面具 臉色要黑就黑 要白就白?
不說臉色 八九十公斤的重量鎖在喉頭上 壓迫到氣管都瘀血了
小偷還可以悠哉悠哉的裝死 伺機反擊 那不是膽識過人 起碼也是萬中無一的練武奇才
再退步來說
從窒息到警察出現十來分鐘
一個人可以在缺氧的情況下 裝這麼久
還把他弄死 這不是糟蹋國之逸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