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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o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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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n_akemi
重大違規滿三次或造成死亡事故,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名下亦不得擁有交通工具)
無照駕駛肇事唯一死刑。


唯一死刑,人都槍斃了,應該不需要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吧,用不到了。
呵,
乾脆刑法通通改成唯一死刑好了。
舊 2016-05-19, 11:3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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