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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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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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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對於鬼島:
  1. 無論電動或人力交通工具皆應掛牌列管。
  2. 路考直接上馬路。
  3. 有照才准購買與租借。
  4. 重大違規滿三次或造成死亡事故,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名下亦不得擁有交通工具)
  5. 無照駕駛肇事唯一死刑。
  6. 交通警察全年無休24小時嚴格取締。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舊 2016-05-19, 11:13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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