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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大家覺得如果台灣引進陪審團制度,司法會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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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RD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
哆啦B夢
那麼法院人員就會隨機挑出二三十位民眾寄出傳票(summon) ,要求民眾某月某日在指定時間到達法院。 擔任陪審員是每個美國公民的義務,不能無故不出席傳票指定的集會,否則可以因此坐牢。
N年前(這個N很大)因公出差到美國半年,收到過這種傳票,非美國公民,所以嚇呆了
趕緊回覆短期公務居留語言不通無法勝任,沒有被逮去蹲牢
至今不知為何會被抽中
2016-05-19, 12:49 PM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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