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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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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暴君T-103
只能說法律條文就那樣寫,又有影像證明猛夫失言說出他快死了

影像就可當做他知道自已下手輕重的證據,所以也只能這樣判了

法庭上並不能用同理心去審判,但此案中法官明顯也是想放人

所以判的很輕又緩刑,對當事人幾乎不會有任何生活上的影響,算是取一個平衡點

但其實這類案件麻煩往往不是在刑事庭,是民事庭

民事庭上犯人家屬那3百萬的獅子大開口才麻煩

這種賠償不都是依照受害人活著能產出多少收入來計算?
那要求300萬是表示,小偷若還活著,在不被警察抓到的前提下
有生之年預計可以偷300萬就對了。
舊 2016-05-18, 02:05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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