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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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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什麼犯罪證據? 女方明明有男友卻稱沒有 又收受禮物後避不聯絡
這才是犯罪證據 有詐騙之嫌 雖然說在台灣微罪就是了...

估計如果鬧大了弄到檢察官那 女方多半會說自己沒有惡意欺騙對方云云
不過如果已經有固定交往對象 卻又在FB上面開設粉絲頁並誤導他人 藉此獲取財物
應該就不是一個沒有惡意說得過去

雞精投汁 有賺有賠 投資XX 有去無回 好濕..
舊 2016-05-17, 04:0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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