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uk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酬勞代表努力程度,所以沒人要做租案,都去作土地買賣
如果變成固定費用的話大家去搶租案來作就好了


因為家人在做這行所以知道,酬勞跟努力會成正比,大案子努力找客戶、發廣告、貼廣告、價錢努力喬,小案子就PO上售屋網等消息吧,雖然還是會努力喬價錢但是廣告費成本就差很多
有的大案子更麻煩,一塊土地要說服所有持有的地主出售後才能成案,這如果是小案子根本就不接了(努力/收益;不成比例)


~~房仲店數都快比便利商店多了
就是用%數算~所以才卯起來炒~
炒越高~照%數~收越多~~
才能開更多的店~~

改成固定收費~才會能努力湊成買賣雙方~
成交件數越多...收越多...促進市場流通~~
因為沒成交等於沒收入~
大小案子不會分大小眼~
舊 2016-05-13, 01:18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u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