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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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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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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iamyy2000
傳送門: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887/1689501

有人同樣覺得,這個本來就不應該用%數來算,應該用筆數來算的嗎?例如成交一筆固定$5000這樣

另外一個就是燃料稅的部分,隨油徵收不是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嗎?

非政治議題討論,純粹就事論事

酬勞代表努力程度,所以沒人要做租案,都去作土地買賣
如果變成固定費用的話大家去搶租案來作就好了


因為家人在做這行所以知道,酬勞跟努力會成正比,大案子努力找客戶、發廣告、貼廣告、價錢努力喬,小案子就PO上售屋網等消息吧,雖然還是會努力喬價錢但是廣告費成本就差很多
有的大案子更麻煩,一塊土地要說服所有持有的地主出售後才能成案,這如果是小案子根本就不接了(努力/收益;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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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05-13, 01:1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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