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gengen451
兇手不是鄭捷嗎,你也太扯吧還嫌犯。
鄭捷明明就是現行犯,百分之百確定是他做的,被他殺的只要確定有一個人死亡。
馬上就可以槍決鄭捷,台灣濫就是有你這種奇怪思想。
國外拿槍掃射的,都是當場擊殺的,還在給你審個天長地久,有悔意改無期,神經。

以牙還牙,才能有效嚇止犯罪。
我先問你一句就好,如果你是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屬呢。


你完全沒慧根..........
舊 2016-05-10, 08:26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