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_akemi
都有,民眾僥倖心態嚴重,執法者又多加寬縱與敷衍勤務...
而檢舉呢也不是真的來開罰,頂多出來繞一圈趕走就算了事。
如果違停車也是繞一圈再回來,很抱歉您要另外再打一通,然後又是10分鐘之後再姍姍來遲...
我常常打所以很清楚,曾有過30分鐘打3通才到場的。
結果呢...督查室不是去懲處失職人員,而是打電話來說"可能有其他勤務繁忙..."
說真的,轄區員警很忙我也知道,但30分鐘太離譜...值班的排不出時間不關我的事!
我就不相信派出所裡面只剩一個櫃台當班接電話的...
大力執行?還不是會說上面一句話下面作到死,然後就三分鐘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