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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n_akemi
都有,民眾僥倖心態嚴重,執法者又多加寬縱與敷衍勤務...

而檢舉呢也不是真的來開罰,頂多出來繞一圈趕走就算了事。
如果違停車也是繞一圈再回來,很抱歉您要另外再打一通,然後又是10分鐘之後再姍姍來遲...

我常常打所以很清楚,曾有過30分鐘打3通才到場的。
結果呢...督查室不是去懲處失職人員,而是打電話來說"可能有其他勤務繁忙..."
說真的,轄區員警很忙我也知道,但30分鐘太離譜...值班的排不出時間不關我的事!
我就不相信派出所裡面只剩一個櫃台當班接電話的...

大力執行?還不是會說上面一句話下面作到死,然後就三分鐘熱度。


說真的
勤務差不多就是這樣
警察都上班12小時了
很多事情都是用自己的時間來處理
開單也不是開完單就好了
還要寫報告
你真的把警察勤務想太簡單了
另外如果放下原來工作去處理 還會被申誡
舊 2016-05-08, 06:09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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