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人生
鄭最大的錯就是交了壞朋友還混在一起
但台灣哪條法律說這樣要判死刑?
就算用大清律例來判都不會死刑吧
簡單來說,鄭就是殉職警察的陪葬品
我絕對可以理解當年那些警察的憤怒
但這不能拿來當做鄭陪葬的理由
警方的辦案過程漏洞百出硬凹的一堆
這案子如果是偵探小說
大概破綻多到要被人吐口水到死
結果不但是現實,鄭還因此被判了死刑
另一個陸正案也類似如此
警方出填空題,答案也是警方自己寫
犯人唯一的作用就是簽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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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交了壞朋友的問題, 而是社會對這些更生人的歧視, 導致於他只能被迫在龍蛇雜處環境下生存的問題
鄭的家境不好, 本身又是必須要扛家計的人, 之前在夜市擺攤放賭博電玩導致於犯上賭博罪前科, 要找任何正職或兼差基本上是會被拒絕的.
而鄭家和羅家從小就是舊識, 兩代交情加上自己也是更生人, 跟羅武雄當朋友也就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