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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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並不是這樣的…
媒體這樣寫
會讓人以為他是在同僚被拖行的“同時” 為了救人情急之下才出手
拖行是有 但實情是
同僚已經離開車子之後 他才有機會衝上去補槍
而同僚既然已經沒有立即危險(非拖行狀態之後)你還衝上去補槍
這樣算正當防衛嗎?
高院跟最高院吵的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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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衝撞警察
拖行警察後
也不該去制止
難怪會說出 不需要巡邏
看到通緝犯也要當作沒看到
你看的資訊跟基層有點落差
另外甚至認為跟蹤搶救肉票
也要明閃燈笛示警 不需要用偽裝車
以後跟監手大門就這樣玩好了
一群制服警察搬沙發椅坐大門前
順便廣播說我是要等誰的 哪個案子
你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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