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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2011新的世紀
好像是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台灣好多人還都這樣講話的,是哪裡在教的??

"倒果為因"
"故意錯亂時間前後的關係"
"別人講話都是自己以為,再說自以為的人拿自以為的話指正別人! 自個的話就不是自以為了?!"
"2分法!!" 事情會有那麼單純嗎? 基本邏輯,帶雨傘跟下雨天,就有4種情況。怎麼適用2分法

這種話術,上法院會有用嗎,對方律師不抗議,法官放任這樣玩?

這是在示範怎麼自以為嗎
舊 2016-05-02, 06:34 PM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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