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cola
你鄰居
不用合併地號...申請建照時直接納入
問問你鄰居..以他的條件 ,分配算合理否 ?
所以王家不都更 ...... 那將來也無法再重蓋
更何況又無法申請建築線
要如何蓋的起來 ?
在PTT 某篇就大嘴巴道出...他老母沒分到一樓...中途..不爽參加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88%AD%E8%AD%B0
高等行政法院同意市政府見解,王家土地未臨道路用地(是袋地),面積也小於最小可申請建築面積(是畸零地),排除於都市更新範圍外讓王家無法改建違反現行法規,而被排除的數戶經查地主在當地居民申請都更範圍前就提退出,且退出過程和退出後的都更範圍合乎都更法規,於是判決王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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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鄰居只是先合併取得建照, 蓋完再辦分割, 過程只包了一個紅包給另一個鄰居而已, 沒有任何損失.
一堆人只在那邊怪王家, 今天如果你是王家, 你真的還能這麼大義凜然的樣子嗎? 又不是公共建設, 公權力淪為建商的打手是最令人看不下去的, 結果某人最後連選基隆的立委都落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