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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ademon
理論上是機關首長及授權人員,但實際運作上不是他們說的算

我的主管也這樣消遣過上級主管


你又說某白目要負責 那美河市又是兩個小兵負責 我實在搞不懂耶

就法理上來說呢? 上面是誰的章誰負責嗎? 還是要說實質影響力論?

如果是說理論跟實務要分開 那我們還是推翻政府吧...反正都不適上面那些人在管理的不是嗎?
     
      
舊 2016-04-30, 01:31 AM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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