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為小三殺害妻女3人 張鶴齡死刑改判無期
瀏覽單個文章
林清華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您的住址: 伴唱帶
文章: 16
我覺得喔,政府乾脆明定什麼樣的罪行在證據確鑿下可以判死刑,其餘一律不判死刑
不然每次看到法官用那些莫名其妙,荒腔走板,不知所云的理由在為犯人開脫,我都不知道他們的腦袋到底在裝什麼東西
__________________
錦秀...不是,阿桃!
2016-04-29, 02:23 PM #
19
林清華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林清華
查詢林清華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林清華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