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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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請先搞清楚糾正的意思
人不是神,犯錯很正常,糾正是對事不對人
能改修正就修正,不能修正下回注意
辦大案審計來辦幾個缺失被糾正很正常
被你放大成十惡不赦的罪證鐵條當然是雞毛當令箭
至於柯P這種搞法很可能就是糾舉,乃至彈劾
這就是對人的攻擊,如郭冠英
至於審計有沒有用,柯P自建系統鬧成這樣子
仍拿馬郝適法性一點辦法都沒有,反倒自己搞到進退二難
講合意人家還不甩,真是有夠棒
至於仲裁是合約規定,雙方講好的爭議處理方式
本來就是該走的程序,至於合議解約是搓湯圓
一個要搓,一個不搓,看誰強誰弱,發展到底是符合誰的預期
不管講的再多,發展不符預期又有何用
至於解不解密是你在在乎的,與我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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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合約的糾正文裡面舉出的幾十項問題點,不過柯P的糾舉跟彈劾咧?你聽說來的嗎?
更不要提啥"放大成十惡不赦的罪證鐵條"這種你憑空腦補的文字,就跟你的"合議解約是搓湯圓"一個樣
明明合意解約也是合約的走法的一部分,結果仲裁合意是講好的,解約合意就是搓湯圓?
這裡鐵口直斷預期的你不正是一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