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插曲
目前要申請調解,保險公司說打給當初受理的派出所,請他們轉送(轉介)即可
結果電話打去了,值班員警說當初承辦我案件的員警已經調走(是有沒有這麼衰)
問題是我的案件資料該員警不可能帶著一起調走,接電話的員警不知道發什麼神經說一定要找當初承辦員警
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了該員警,又說派出所無法轉送,要當事人自己到區公所申請調解,區公所會發公文向派出所要兩造的聯絡資料
這和保險講的完全不一樣,有經驗的同事也說根本不用,派出所就可以直接送了
就這樣,這二天我不斷的打電話給二個派出所和保險聯絡,確認,三方推來推去沒有一個正確的版本
最後在昨天下午,隨手拿起電話打了一通到最初受理的派出所說我要申請轉送調解委員會,值班員警跟我要了基本資料後,說這樣就可以了
一整個莫名其妙折騰了二天,這種事情難道都沒有SOP嗎.....換個不同員警就有不同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