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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b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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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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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snow
簽到追縱, 看最後是多少.

不負責任推測, 除了車52萬
個人什麼傷什麼經神什麼單據什麼交通什麼工作543的
最後判賠不超過20萬. (假設你骨折無住院,對未來工作無顯著影響, 僅打石膏)
你想要有50萬以上, 要夠有時間跟他耗.

另外, 不是被撞的才會嚇人哦, 通常對方保險也會嚇你. 例如, 就10萬, 因為參考責任問題,單據問題,精神問題等等保險公司經驗, 才需要8萬. 但我們也希望有誠意合解, 所以10萬. 不然就走法院. 我們有的時間. 超過10萬公司也不會給付. 怎樣?要不要簽和解? 若你考慮之後答應. 下次又變9萬... 再變8萬... 直到你快抓狂, 就是那數字了.

再強調一次, 以上不負責任且做夢的經驗談.


不過弄到上法院我告他,堅持不和解,到時候判決有案底是對方,他可以這麼有恃無恐?
     
      
舊 2016-04-27, 02:14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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