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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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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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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集合住宅、並棟建築,有牽一髮動全身的必要,才能用多數同意
文林苑是和王家是不同建築,想要硬吃,在條件沒談妥前就賣光光,這是建商自找麻煩的

唉,所以要有居住正義,就必須要買透天
買不起透天,全家大小只能擠公寓,就不能主張自己的居住權利,就應該被強拆嗎?
舊 2016-04-27, 10:27 AM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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