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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討論半天的時候我早就說了, 檢察官無能才會導致一審無罪, 而且打算繼續無能下去.
實際上現在任何檢驗都指向成品安全無虞, 但是問題來自於"原料", 只要從原料端著手逼對方提出油品來源的實證, 頂新若無從舉證, 表示頂新對於來源無法控管, 就至少可以初步針對原料控管來定罪了
結果檢方不花時間去著手這一塊, 卻還找毒物科? 昨天看到新聞我就跟櫃台的妹妹說, 這樣一定沒用
毒物科在油品檢驗上根本就無從著手, 他只能陳述油品來源不明的可能性, 但是問題是他欠缺實證, 論述沒有著力點.
檢方這次的檢驗報告也是一樣, 事先未提出(X的, 夠白癡了, 光是這一點就至少讓頂新律師可以抓著打), 接著油品都過期了才提比對檢驗報告(這更白癡, 104年10月過期的油, 拿來跟105年1月買到的油品比?), 到底在想啥?
老實說, 這麼白癡的檢方才是頂新一再逃過一劫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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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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