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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ongru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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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二審證據再起爭議 衛福部報告遭駁回

2016年04月26日 17:57


頂新案二審證據再起爭議,衛福部報告遭駁回。(圖:資料圖庫)

頂新越南油案二審今日下午開庭,台中高分檢在開庭前就在媒體上發布一份衛福部的檢驗報告,指控頂新越南豬油的不飽和醛類化合物超標。因這份報告在準備程序庭中未被提出,且送檢也非法院的證據調查,頂新律師質疑送驗檢體的可信度及報告準確性,甚至檢察官也自陳不清楚報告採樣與檢驗細節,最後院方當庭裁示不得針對該份報告詰問。


此份爭議檢驗報告為檢方在開庭前兩小時於媒體上曝光,指出有四種不飽和醛類化合物超標,甚至高出南橋市售油品數十倍。頂新律師質疑,頂新屏東廠油槽的精煉豬油在103年10月已被封存,油的效期只有一年,也就是頂新豬油在104年10月已過期,精煉油有可能會因儲存太久導致氧化物提升,而衛福部報告的檢體取自103年10月7日,報告是今年才出具,竟然拿已經過期的油品檢驗,且拿106年1月13日買的南橋市售油品對比,拿密封不會氧化的新鮮成品油對比氧化的過期油,就是拿香蕉比蘋果,基礎並不一致,不僅無法證明案發時的油品安全,此舉簡直是意圖將頂新入罪,並不公平。


據了解,對於二審準備程序中檢方出具的衛福部總極性化合物超標的檢驗報告,因在一審之後才提出,引發爭議,台中高院已有發函衛福部請其說明,今日卻又再度出現一份不飽和醛類化合物超標報告,頂新律師在庭外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這兩份報告的檢驗方法、出具報告的時間和檢體是否妥善保存等問題都有問題,無法理解為何檢察官為何在ㄧ審時不提出來,卻在二審時接連冒出,難道偵查證據如同補破網嗎?


此外,本次開庭由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出庭擔任鑑定人,顏宗海指出,他本身對頂新案情細節並不了解,僅能從媒體報導中、以醫學專業來陳述,事實上,食安與中毒的關聯性與因果關係不易證明,只能從醫學理論的風險來判斷,且如果油的來源不明,就可能內含不明有毒物質。


頂新律師針對顏宗海的論述表示尊重並支持,表示由此更能證明在頂新豬油原料來源清楚的狀況下,自然沒有專家所說違害人體健康的風險。至於今日爭執的不飽和醛類化合物報告,顏宗海表示,油在氧化、水份、高溫影響下造成品質改變,就可能產生不飽和醛類化合物,因此頂新律師強調,檢體保存過程可能是影響報告數值超標的原因,但高分檢卻表示對衛福部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檢驗的過程不清楚,因報告的證據力遭質疑,審判長因而裁定雙方不得針對該份報告再做詰問。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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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邊我只想說台灣的檢察官真的很厲害
"至檢察官也自陳不清楚報告採樣與檢驗細節,最後院方當庭裁示不得針對該份報告詰問"
根本是當場被打臉阿,不禁讓人對檢察官的能力感到質疑
就不要最後頂新無罪還可以申請國賠
     
      
舊 2016-04-26, 11:2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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