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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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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關稅法」,未來同一寄件或收件地址寄收郵件次數,同一地址30日以內郵寄2次、半年內6次以上者,不再適用3,000元以下免關稅規定。』
請問通常集運都有一包普貨一包特貨,兩個單號兩個包裹隔兩天寄到家裡。
所以這樣就算同一地址30日以內郵寄2次對嗎?是不是以後普貨要一次買以避免不小心多一包特貨多個單號?

另外同一地址但收件人不同也適用這個新規定嗎?例如住同一地址的宿舍學生。謝謝
舊 2016-04-25, 03:20 PM #1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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