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付出縮短使用時間
再著變更設計若有好處,未來市府接管大巨蛋同受好處
變更設計倘有壞處,遠雄就得自己先面對幾十年的經運風險考驗當爛頭卒
風險責任幾乎全在遠雄方,這也不是明擺嗎
用自己的錢蓋別人的東西,越俗越好
用別人的錢蓋自己的東西,越貴越好
用自己的錢蓋自己的東西,CP值越高越好
BOT為了避免第一種情形故先以第三種試驗,自我審查的品質可能毫無保障嗎?
再者BOT不准廠商獲利,世上還會有BOT嗎 ?
故重點仍在變更後大巨蛋是否符合國家法規,不符合我也支持拆
但北市府對此從無相關說明
最後,現在北市府搞到沒有廠商敢標北市府的開發案(你敢標嗎?)
請問北市府的採購環境是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 ?
連這些事都看不出來,你真的在外面混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