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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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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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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lfonxman
請問審議書裡審議委員的問題有後續了嗎?
遠雄變更設計之後(就未造圖施工的那張)有再送審了嗎?
主管機關發新聞稿強調接案時的長官而忽略核准的長官有原因了嗎?

遠雄是營運,不代表趙大雄跟遠雄旗下的高層會自己綁死在園區裡鞠躬盡瘁,幾十年的測試期是可以收費營運的,賭的不就是"那次出事就真的全員死亡的?後續刑民事賠償要賠多少,都是數完收入以後的事情"

自用的耐久或半耐久財出問題消費者求償的一大堆,問題多半不在於因為價錢而硬買,而是買的東西沒有達到宣稱的性能

還有營業者(不管是租還是自己是地主)無視公安的建築及營業在台灣會很少? 你自己前面都有舉過例子證明了


你這種講法在打高空了

所謂的耐久和半耐久的檢驗方式,我還沒見過比BOT更可信的做法
因為有很長的時間可以檢驗廠商標的是否有問題,而且廠家得全責處理
就算是合宜宅、日勝生也得一直處理不得脫身

若是放在政府採購,根本無從查檢耐久性問題,頂多保固個五年,且保固金才3%
威嚇效果極其有限

有沒有無視公安是一回事,自己濫權另訂公安準則是另一回事
相同的是同樣毫無政府執行公安法規概念
舊 2016-04-23, 03:06 PM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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