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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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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ben_chien
一定是檢查的時候去偷,去借,反正能生出來就okay了

不過
高院指范男漠視法令、無正當理由繼續持有管制物品,顯見守法觀念淡薄

很明顯的就是他忘記了,用詞這麼重,唉...反正我是法官,我想怎麼噹人就怎麼噹....大概就是這樣吧...

是真的很淡薄阿

偷藏軍品就算了,還藏到可以忘記帶在身邊了,這就真的.....
舊 2016-04-21, 05:5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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