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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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麵疙瘩
哈哈
最近有個前一部長在討論台灣的最低價標文化
大概就是描述你們公務標案的招標文化。
公務員沒有能力處理合理性評估標案規格與金額的能力
如果不夠力 或者遇到若妳這種認真的公務員
再老實的包商都很難過
是非對錯就如你所說的那樣絕對
是你判斷 還是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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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何謂合理金額!?合理規格!?
當一個包商年年和我哭爸價格不合理時又年年來標
請問合理不合理?
當我預算拉得高高,競標又殺得低低,結果殺低低的做的還不錯
請問我預算拉高高合理不合理
你若有能力評斷規格不合理,為何不在等標期發函異議或申訴
我想發包機關都會很歡迎修正缺失後重新發包
另外所謂的認真,是盡可能收集資訊做出正確的判斷解決問題
而不是只會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