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ademon
合意解約不是用來逃避該執行的訴訟該責任用的

與其討論自己夠不夠力,倒不如好好精研契約才是
我面對過的廠家真的沒幾人會認真看過契約再標
只會標後才認識到不是他想的那樣…
然後又哭爸契約不公,找立委"關切"



哈哈
最近有個前一部長在討論台灣的最低價標文化

大概就是描述你們公務標案的招標文化。

公務員沒有能力處理合理性評估標案規格與金額的能力

如果不夠力 或者遇到若妳這種認真的公務員

再老實的包商都很難過



是非對錯就如你所說的那樣絕對

是你判斷 還是仲裁委員會?
舊 2016-04-20, 07:23 PM #5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麵疙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