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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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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兩岸監督條例主要的運作機關是在立法院這邊

跟主要運作機關在行政院那邊差很大

可見根本沒去了解條例只是拿來做藉口


你還是沒弄懂
問題不再這邊
而是在於想不想提 有沒有心 願不願意使力

不願意就說素質不夠
素質不夠可以修法
憑啥修法
願意地就說運作機關的差異?
也沒有素質 能力不夠 不了解國際事務等等的問題?
舊 2016-04-20, 02:3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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