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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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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引用:
作者212412
想太多~
如果真的抓到有不合法的地方
臺北市政府會願意 合意解約?
早就告上天了!

有人說官是免費的~
但是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
尤其是現代.官是有任期的.
時間壓力絕對不會在廠商那邊~
如果打官司贏了.後續一堆賠償才是問題

這就跟我們平常人去跟營業車發生車禍一樣
賠的不只是車損.連車輛進廠維修期間.他的營業損失都會被涵蓋在內一樣
到時候就是看雙方律師說服法官的能力了!

車禍去河蟹那是私法,錢是私人歡喜乾願,公家錢是全民的,公務員處置不當造成公家財務損失,是要追究責任的
舊 2016-04-20, 12:47 PM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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