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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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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工程會應該只是說甄審協力廠商的實績偏向棒球,違反大巨蛋設計的原意
故原協力廠商資格本身正當性不足,故北市府不能主張不能換
僅此而已
然後監察院又講工程會處置失當(覺得棒球很重要),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另外監察院的調察只定位糾正及違失(只是辦理上的缺失,對事而非對人)
調察的中心思維是採購機關應盡力維護採購權益,不可退讓

而相對現在北市府明明主張遠雄法律站不住腳
卻不儘力訟訴維護權益,而且採合意解約的方式處理
監察院大概也能督出一大篇…

而督導這玩意只要有心,永遠都能督出東西(當過兵的應該都知道)
有事能說事,沒事能說人
找不到違法事項,也能送個諮意濫權給你

就像以前戰場上被玩死的將軍一樣
不打說消極畏敵,打輸說指揮無能、與敵串通,打贏說逞勇濫殺
舊 2016-04-19, 08:45 PM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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