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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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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lowyield
是說這個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289683
科P真的是沒事找事做...難不成要往上辦到錢扁總統?

引用:
作者lompt2016
前前市長也是拒絕變更呀
前總統還不是要求施工
講白了這種吵不完啦
只要用同一套標準來審核有沒有問題即可
而不是另外又生一套沒人用的出來
這才是今天的爭議


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BIZS_C00006708

公共工程委員會叫你甄審會跟主辦機關解約過程不要違法

結果變成去簽一頁有問題的合約出來,還交代不出為何從公告的草約到正式合約為何有不合法的甲方退讓事宜

到底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文不夠白話還是當時的甄審會跟主辦機關閱讀能力有問題
舊 2016-04-19, 06:53 PM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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