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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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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肥羊
問題是台灣的政府沒有否認阿!所以怎麼能不相信對岸的說法阿?
人家都在電視上招認說錢匯進來台灣給前妻,國際匯款會沒記錄嗎??台灣的金管會,央行可以去清查帳戶,就知道有沒有這回事。呵呵!大家要不要下注有沒有匯錢這回事,還有匯了多少錢
大陸司法是沒有程序正義,但台灣連這麼簡單的事都不敢查,只要求放人,這不是更離樸。
那個死央行,就只會禁止我匯錢到澳洲E04,害我買東西差點違約。

證據都沒有給台灣看,台灣是要否認什麼呢?

所以是司法上要主張沒有看到證據前不能認定當事人有罪,未審先判

必須優先保護他的人身安全自由,拿到證據後再審他

不管中國給的證據是假也好、是真也好

中國總該先把證據拿過來給我們看看吧?

看到之後我們才能論真假啊,我們才能叫當事人來對證啊

我們才能決定要不要交給中國啊
舊 2016-04-18, 03:02 PM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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