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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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北市府是這樣講,但事實是不是如此就不好說了
因為柯P那時剛上任,廉委會主導大巨蛋的是很有問題的律師
發停工函的是沒有台灣建築師執照的局長
倘若為真,市府為什麼不片面解約(像台中市對鄉林),而改合意解約
讓北市府權益受到極大傷害,承辦人員也有瀆職彈核的風險
邏輯上可一點也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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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要說遠雄為何沒照當初講的上法院假處分吧?
因為嗆聲上法院的是遠雄,結果遠雄行為跟你說的不一樣
遠雄的建築師是說"房子靠消防隊救的話就不及格了!""101容留13萬人"的建築師
發出審核通過的營建署長官是趙藤雄賄賂過的葉世文
還有台中鄉林的合約跟大巨蛋的合約是不同的合約,沒有比較過內容就拿來相提並論,這邏輯真是通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