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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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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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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前面早就講過了,首長搞錯我有承認

但所謂機關首長同意的那套緊急採購程序,一搞下來再緊急也不緊急了,空而無用
所以工程會也建議改開口契約預備

至於電子公文問題,我可不知道還有哪個機關還沒用電子公文
而所謂的電子文比例問題,只是陳核程序是紙本沒被歸進電子文

電子來文>電子核畢>電子歸檔 = 電子公文處理
電子來文>轉紙本陳核>核畢>掃瞄文件>電子歸檔 = 非電子公文處理
書面來文>電子公文登記>紙本核畢>掃瞄文件>電子師檔 = 同上

系統會自行統計比例
不然你以為管檔案的這麼聞,天天在那邊統計比例

問題是開口契約還是沒辦法取代緊急採購

不然你不會被那麼多篇緊急採購的範例打臉

還有我前面就找資料給你看過了,有些單位根本就還沒開始用電子文儲存(這個應該會越來越少),有些單位甚至規定某些公文不能用電子文儲存的,不是你看過的單位怎麼做,就所有單位都是那樣做
舊 2016-04-17, 06:17 PM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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