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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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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3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停工條件跟解約條件不同,因為是適用的一個是法規,一個是當初的合約,而且發動條件也不同

這點基本上你都搞不懂了

老喜歡在網路上用自稱的本業嗆人,就不要讓人發現對本業的瞭解連門外漢都不如

這你不但丟你自己的臉,連替你上過課的都會被你拖下水


相關的幾篇討論 a兄 的發言有內容有原因有條理,讓我對政府機構採購審查等相關作業有基本的認識,看不出來有不懂或不當的地方

個人以為若對主題已有主觀,那討論會流於見樹不見林糾結於一口氣
     
      
舊 2016-04-17, 05:58 PM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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