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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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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引用:
作者sutl
日本有個老闆違反了美國法律,因為日本跟美國沒有引渡條例,所以一直沒事。直到有天他去了印度,就直接被印度海關抓起來,送去美國受審坐牢了。

說到這個我才想到,前些年不是有美國通緝犯躲在台灣,然後台灣政府不是將他引渡還是交回給美國嗎?那台灣一些經濟犯罪跑到美國去躲,怎麼沒看美國將人交還回台灣?還真是不對等啊!
舊 2016-04-16, 07:05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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