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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acetyII
既然這是中國與肯亞聯合抓人,中國在法理上可以選在中國受審,兩國又有邦交,順理成章就這樣做了,更何況2011年選了送回台灣,結果是............輕判
這次受害者都是中國人,中國由於前車之鑑選擇了帶回中國受審,結果又台灣政客又以政治力介入,導致馬國20 位爽到了

錯了,你混在一起了

肯亞跟中國是不同的國家,所以兩國的立法權跟執法權也要各自視為獨立

首先

犯罪地點不在肯亞,所以肯亞沒有權利用中國的法律去執法 (按照一般國際法)

例如就算我在台灣高喊獨立萬歲,台灣政府或中國政府都沒有權利用中國的煽動分裂國家罪來抓我一樣,因為台灣沒有這條法律

除非我傻傻地跑到中國去喊台獨萬歲,那中國就有權利抓我、審我、槍斃我了

抓回大陸的部份,肯亞當地法律沒有一條寫說可以把人送往中國

要把人送往他國,通常有2種方法,遣返或是引渡

遣返的話,由於旅客是台灣藉人士,所以該送返本國,也就是台灣,不是送往中國,更別說強制送往中國了

引渡的話,由於旅客是台灣藉人士,肯亞沒有權利決定把人移交給中國,要台灣才有資格

所以整件事的發生,就是兩國的政府無視國際法或當地法,用政治的力量去運作而已

前面也有人提到了,肯亞國內也有人對自已本國的處理方式很有意見,因為違反法治的精神


所以這件事情一開始要怎麼做才完全合法呢?

1.肯亞以為不歡迎為理由,把人遣返回台灣(一切合法)

2.中國搜集事證,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為基礎,要求進行司法引渡(一切合法)

3.台灣嚴格審視相關證據與了解案情後,確認是否有犯罪事實,證實的確是有的話,同意進行引度(一切合法)




所以講直接點

把這問題搞成死局的是中國吧,以目前的台灣政府,中國只要搜集好了證據

並把證據拿給司法部,說這些人犯了這些罪,要求引渡罪犯

目前的台灣政府敢不同意嗎?巴不得趕快專機送出去吧,誰不知馬最愛舔中國的LP了

結果中國為了顯示擁有台灣主權,偏偏直接到國外把人硬綁架回中國

用了不合法的手段,才把問題搞的那麼大
舊 2016-04-16, 02:47 PM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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